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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塘养殖海参养殖水质的调控方法(一)
 
  海参育苗水体和养殖水体的污染因素是多种多样的,但从污染的来源划分,大体上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水源的污染,二是自身污染;操作管理不善、设施设备和工艺技术落后均由可能造成自身污染。稚参生活的适宜温度范围是23℃ ~27℃;体长1厘米以上,生长的适宜水温范围为7℃~17℃,最适水温为10~15℃。

(一)水质调控的目标

海参养殖水质调控应实现以下目标:

水质调控要考虑海参对各项水质因子的需求,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使水环境控制在最佳水平;水中有害物质含量不得危害海参及主要饵料生物的繁殖、发育和生长,不得造成任何急性和慢性中毒;水中有害物质含量不得妨碍水体自净作用及物质循环的正常进行,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保证养殖海参的食用安全性,不得带有异色、异味,有害物质残留量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有关水产品安全卫生标准。

(二)水质调控的依据

1.水温

水温能够影响海参的摄食强度和生理活动, 水温的变化能够引起自然水体生物群落组成的变动,有研究报道,在20~35℃,硅藻占优势;在30~35℃, 绿藻占优势;35℃以上 ,蓝绿藻占优势,因此,水温是非常重要的水质因子。

在海参耳状幼体培育期间,温度太低,发育缓慢,畸形多,成活率降低;温度过高,也会引起幼体畸形发育。试验表明,水温15℃时,幼体畸形多,器官发育迟缓,11天发育至大耳幼体,15~17天发育至樽形幼体,19~22天才见稚参,成活率仅为5%;30℃时,经过2~3天,幼体发育至中耳幼体后,摄食不正常,胃溃烂,发育至第5天全部下沉,逐渐死亡;25OC时,幼体第5天发育至大耳幼体,但大耳后期幼体向樽形幼体变态过程中,出现大量畸形和死亡,发育至椎参的成活率仅为2.1%;20℃时,幼体发育正常,第8天发育至大耳幼体,第9天出现樽形,第11天大量变态为稚参,成活率19.7%。在生产实践中,幼体培育控制温度范围为20℃~23℃较好。每天换水前后应各测一次水温,变化的幅度不宜超过1℃。

试验表明,稚参培育阶段,当培育水温低于21℃时,稚参不活泼,摄食量少,10天左右陆续死亡,1个月后的成活率仅为4%;培育水温超过30℃时,前期生长尚可,经20天左右即出现大量死亡,1个月后的成活率21%;当水温在24℃~27℃时,稚参发育良好,活泼摄食,成活率可达50%左右;水温低于21℃或高于30℃,稚参不仅成活率低,生长也慢,落地稚参经1个月的培育,体长仅3毫米左右;而水温在24℃~27℃范围内,稚参生长快,稚参经1个月的培育,平均体长可增至5~6毫米。生产实践中,培育稚参的水温控制范围是23℃~27℃。

辽宁海洋水产研究所试验表明,体长2厘米的幼参,适温范围为19℃~23℃,生长的最佳温度为19℃,在该温度下,摄食率为18%~35%。山东省长岛县水产局试验报导,体长5~15厘米的幼参,生长的适温范围是10℃~15℃ 。

据黄海水产研究所试验,体长1厘米以上的海参,生长的适宜水温范围为5~17℃,最适水温为10~15℃,在最适水温范围内月增重率50%以上;低于5℃摄食量明显减少,身体萎缩,生长缓慢;当水温降至0℃时,表层水已经结冰,海参处于麻木状态,停止摄食与活动,但不会立即死亡,当水温回升时,又可逐渐恢复正常活动。水温高于17℃摄食量减少;超过20℃时,大个体、小个体先后开始夏眠。在青岛地区春季4、5月和秋季9、10、11月份分别有一个快速生长期。在自然条件下有时可以看到,冬季海边由于温度下降清晨海水结冰,海参冻结在冰中,呈冰冻状态,但次日当太阳出来,水温上升冰冻化解时,海参仍能恢复正常。可见海参耐低温的能力较强,海参生长的适宜水温范围也偏低。

综上所述,随着海参稚参到成参的生长,正常生活的适宜水温有逐渐下降的趋势。稚参生活的适宜温度范围是23℃ ~27℃;体长1厘米以上,生长的适宜水温范围为7℃~17℃,最适水温为10~15℃。

2.溶解氧

溶解氧是非常重要的水质指标,溶解氧充足,生理活动旺盛,生长发育快,抗逆能力强。

指标的含义,与大气交换或化学、生物化学等方式溶解于水体中的氧称为溶解氧,以水中溶解的分子态氧计。溶解氧的含量可用两种计量单位表示,即ml/L和mg/L,其换算关系如下:1mg/L=0.7ml/L,或者1 ml/L =1.43mg/L。

洁净的水体溶解氧一般接近饱和,温度越高,溶氧量越低。当藻类繁殖旺盛时,溶解氧可呈过饱和状态。如生物消耗量过大,或受有机物及还原性物质污染,可使溶解氧降低。当水中溶解氧太少或消失时,厌气性细菌繁殖,形成厌气分解,发生黑臭,产生甲烷、硫化氢等有毒物质,将会影响海参及其他生物的生存。

海参耳状幼体单位时间耗氧量很低,6小时内,耳状幼体耗氧量为0.35毫克/小时.千个,12~24小时耳状幼体耗氧量略有下降的趋势,耗氧变动范围0.019~0.039毫克/小时.千个,36小时进一步下降0.017毫克/小时.千个。在培育水体中氧含量在6.0毫克/升以上时,耳状幼体正常,溶解氧降至3.15~4.29毫克/升时,有50%左右耳状幼体存活,溶解氧5.0毫克/升为安全量。以单胞藻为饵培育幼体时,通常不会出现溶解氧过低的现象;但是,在闷热天气、气压低、密度过大以及利用代用饵料投喂幼体时,溶解氧可能低于5.0毫克/升,影响幼体发育,甚至导致幼体死亡,因此在这种条件下,应注意监测溶解氧的变化,及时采取换水、充气等补充溶解氧的措施。

稚参培育期间,正值一年中的高温季节,海水中原生动物大量繁殖,消耗溶解氧;投喂的鼠尾藻粉碎滤液及人工配合饵料,也容易分解耗氧;水温高,溶解氧的饱和含量反而降低(www.nczfj.Com/),这样就容易导致培育水中溶解氧的大幅下降。稚参培育水体中,当溶解氧降至3.6毫克/升以下时,稚参开始出现缺氧反应,身体萎缩,附着力减弱,易于从附着基上滑落,下沉池底,缩成球状,或腹面朝上、伸长,呈僵直状态。在缺氧状态下,溶解氧继续降至3.0毫克/升,容易导致稚参死亡。当溶解氧降至1.0毫克/升(水温26OC~29OC)时,出现大批死亡,可视为稚参的致死溶氧量。稚参的致死溶氧量与环境条件的优劣和低氧状态持续的时间有密切的关系。

海参养殖水体受外界因素的影响较大,如果池内有机物太多、杂藻丛生,遇到高温天气有可能导致缺氧,必须密切监测。

根据上述分析,海参育苗和养殖水体溶解氧应控制在5.0毫克/升以上,在高氧环境条件下,海参活力好,摄食旺盛,生长快。

3.盐度

在自然海区的调查表明,海参属狭盐性种类,对盐度的要求比较严格,适宜盐度的范围比较狭窄。在半咸水中很少见或完全缺乏,不能忍耐低盐度海水,海参的自然分布明显的受海水盐度及其变化的影响。一般认为浮游幼体和稚参培育水体适宜盐度为27~33(温度18~26℃),养殖阶段海参生长发育的适宜盐度范围为27~35,最适盐度为28~32。在适宜盐度范围内,盐度越高,发育越快,盐度越低,发育越慢。

在海参养殖期间严防雨水大量流入或淡水经沙层渗入,导致盐度偏低,长期处于低盐(小于26)状态,将会导致生长缓慢,抗逆能力降低,发生病害,并逐渐死亡。

在大面积育苗生产过程中,习惯采用比重计测得海水比重,幼体适宜的海水比重范围大致为1.021~1.025,通过比重的测定进而换算盐度值,此法方便、快捷。比重换算盐度可以查表。

4.酸碱度(pH值)

酸碱度是水中理化作用和生物活动的综合反应,是水质条件好坏的重要指标之一。在养殖水体中如果每天投喂大量饵料,生物密度较大,有机物的氧化、生物的代谢作用以及藻类的光合作用明显地影响酸碱度的变化。酸碱度下降,意味着水体内CO2含量增多;酸碱度变大,溶氧的含量降低,在这种条件下,可能会导致腐生细菌的大量繁殖;酸碱度过高,将会使水中有毒氨(NH3)的比例增加。养殖条件比较复杂,一方面受水体中理化和生物因素的影响,同时还受池底土壤状况、地面径流、雨水等的影响。

据试验报道,海参幼体和稚参对pH值的适应范围比较广,当pH值下降至6.0以下时,或者上升至9.0以上时,幼体活力减弱,生长停止,有死亡危险。在正常情况下,培育海水的pH值一般呈碱性在7.5~8.6之间,但在特殊情况下,如长时间以超过培育水5%的单胞藻饵料液投饵时,或者新建培育池未处理好,都能明显改变培育水的pH值,因此平时应注意监测pH值,一般应调至适宜范围7.6~8.6之间。
5.非离子氨氮(NH3)

总氨氮包括离子氨氮(NH+4)和非离子氨氮(NH3)。离子氨也有毒性,但毒性较小。非离子氨不带电荷,为非极性化合物,具有相当高的脂溶性,对生物细胞膜有较强的通透性,毒性很大。非离子氨为一种无色而有刺激性的碱性气体,极易溶于水,常做为一种含氮有机物的生物降解产物而出现于大多数养殖水体。

当氨溶于水时,在水中存在如下平衡:

NH3+H2O ←—→ NH4+ + OH-

在碱性条件下,平衡向有利于生成NH3的方向进行。海水中非离子氨(NH3)与总氨的比值取决于PH,同时也与水温、离子强度与压力有关。非离子氨即使在非致死水平,也有不同程度的毒性,它增加生物体对不利条件(如温度变化、溶解氧降低等)的敏感性,引起细胞活力下降,抑制正常的生长发育,降低繁殖能力,降低对疾病的抵抗能力;使血液中氧的含量降低,而二氧化碳升高,氨的排泄率降低;还可导致各种器官组织的病变。有的学者指出,无影响的非离子氨浓度是不存在的,也就是说任何浓度的非离子氨都会影响水生生物的生长。自然海水中氨氮含量一般比较低,苗种培育池和养殖池内氨氮的来源,主要是养殖对象的代谢产物、死亡生物及剩余饲料等有机物分解产生。

据试验,非离子氨对甲壳类幼体的安全浓度为0.023mg/L。这一安全浓度也是有些国家保护水生生物和珍贵鱼类、鱼虾产卵场的水质控制上限,海参养殖水体也应依此作为水质控制上限。

由于直接测定非离子氨的方法尚不能广泛应用,在实际操作中是先测定总氨(NH4++ NH3)且以N计,然后再依据相关条件换算为非离子氨的浓度。

6.硫化物

硫化物系指水体中溶解性的硫化氢、HS-、S2- 以及存在于悬浮物中的金属硫化物。在许多工业的废水中含有硫化物;养殖池中在厌氧条件下有机硫化物及无机硫酸盐受细菌作用都有可能产生硫化物;硫化物是养殖水体的一项重要污染指标;硫化物往往以硫化氢的形式散发出来。养殖池中的底泥、残饵、生物尸体、粪便及其他有机物的腐败分解,是硫化氢的重要来源。

硫化氢是剧毒可溶性气体,溶于水称为氢硫酸,为一种弱酸,当pH=9时,约有99%硫化物是HS- 状态,毒性较小;当pH=7时,HS- 与H2S各占一半;当pH=5时,99%的硫化物以H2S存在,毒性很大。

硫化物对水生生物的危害,一方面表现为硫化氢具有强烈的毒性,使海参生长速度减慢,体力下降,抗病能力减弱,甚至损害神经活动,直至造成海参中毒死亡;另一方面,硫化物的存在消耗水中的溶解氧,降低水中溶氧量,导致海参窒息而死。

实验研究表明,不同的生物种类甚至同一种类的不同生长发育阶段均有不同的硫化氢安全浓度。有的国家规定,淡水和海水鱼及其他水生生物的硫化物的安全浓度(最低观测效果水平)为0.002mg/L。

7.有害重金属离子

(1)汞(Hg)

通常测定的汞为未经过滤的水样经剧烈消解后测得的汞浓度,它包括无机的、有机结合的、可溶的和悬浮的全部汞(称总汞)。

汞是毒性最强、在水域中污染最广泛的一种重金属毒物。天然水体中,汞的本底浓度很低(见表12)。污染源主要有工农业的含汞废水、废气、废渣以及含汞药物。汞有三种氧化状态:零价汞(元素汞)、一价汞(亚汞化合物)、二价汞(正汞化合物)。

汞化合物的毒性有如下特点:

(1)汞是积累性毒物。水体内的汞会在生物体内积累,并沿食物链逐级富集;

(2)不同形式的汞化合物对人及生物的毒性也不一样,其中以低级烷基汞特别是甲基汞危害最大。甲基汞在污染水体总汞中占的比例通常不超过1%,但积累在生物体内的汞,90%以上都是甲基汞形式。因为甲基汞是一种亲脂性高毒物质,进入生物体后,几乎全部被吸收,既不易降解,也难以排出,而在体内积累,并与酶的活性基团(巯基)结合成不溶性硫酸盐,破坏酶的机能,进而表现出种种中毒反应。(3)更为严重而复杂的是,水体中的无机汞化合物,经微生物催化和化学平衡的作用会不断地转化为甲基汞。也就是说,积聚在沉积物内的汞,会源源不断地把极毒的甲基汞释放进水中,直到所有汞被除去或被钝化为止,这种过程最长可以延续百年之久。

确定养殖水体内汞的最高允许浓度,一般应遵循的原则是:(1)由急性中毒试验结果确定最高允许浓度时,应用系数要从严,取值一般小于0.005,以便能够保护水中生物;(2)经水生生物富集后,食品内汞含量不应超过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的规定。

有关国家在制定安全食用水生生物的标准时指出,总汞含量在水体中分成几种化学形态,并且它们的毒性显著不同,因此认为,0.00005mg/L这一总汞标准将能提供一个既保障水生生物,又保障人类食用安全的合理浓度。我国海水水质标准规定一类水质汞的浓度小于或等于0.00005mg/L,二、三类水质标准为汞的浓度小于或等于0.0002 mg/L;美国水质评价标准规定沿岸水域最大量0.0001 mg/L,美国EPA(1999)规定小于或等于0.00094 mg/L。

(2)镉(Cd)

总镉为水样经硝化处理后,所有溶解的和悬浮的镉。镉在自然界中多以硫镉矿存在,并常与锌、铅、铜、锰等矿共存,所以在这些金属的精炼过程中可能排出大量的镉。镉的盐类还存在于工业污水中。水体内镉的存在形式比较复杂,有简单的离子、离子对及络合物,它们较易溶于水,而更多的则是作为固体物质的组份,悬浮于水层或沉积于水底。各种形式的镉可以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循环。

从生物学的角度来看,镉是一种非必要的、无益的元素,毒性很大,0.001mg/L的可溶性氯化镉,对水生生物可产生致死作用。镉与汞一样,是一种积累性毒物,水生生物从水中富集镉的倍数高达数千至一万倍以上。镉能够取代人体内生物活性物质中的锌,破坏酶、激素等的正常机能,使人中毒生病,死亡率很高。污水中许多物质(如Zn+2、CN-等)对镉的毒理有协同作用,这就更增加了镉污染的危险性。

我国海水水质标准二类水质、渔业水质标准和前苏联水质标准、美国水质评价标准的规定均为0.005mg/L。

有害重金属离子还有铬(Cr)、铅(Pb)等。

8.化工污染物

(1)挥发性酚

挥发性酚指能随水蒸气蒸馏出的,并和4—氨基安替比林反应生成有色化合物的挥发酚类化合物。酚类种类繁多,嗅、味阈值浓度很低,一旦被水产品沾染后,易被人们察觉和厌弃,其中苯酚只有一个羟基,是酚的典型代表,毒性最大。

有研究指出,为防止水产品沾污而规定的安全浓度为0.001mg/L;而急性中毒浓度为5.8mg/L。苯酚对四角蛤担轮幼体急性毒性96hLC50为7.92mg/L,贝类D形幼体抗毒性大,96hLC50为23.7mg/L,12天贝类幼体亚急性毒性试验中,0.072mg/L时与对照组无明显差异。

酚对生物最大的影响是沾污水产品,使之带有异味。据实验,0.015mg/L苯酚溶液24h使对虾具有酚味;文蛤在0.005mg/L条件下饲养7天,0.003mg/L条件下饲养14天均能导致文蛤产生异味。

我国海水水质标准一类、二类水质规定小于或等于0.005mg/L,我国渔业水质标准规定小于或等于0.005mg/L,前苏联渔用水质标准规定小于或等于0.001mg/L,美国水质评价的有关标准规定小于或等于0.001mg/L。

(2)石油类

广义的石油类指原油及原油加工后的石油产品。原油按结构可分类为四大类:链烷烃、环烷烃、芳香烃和沥青烯。原油加工后所产生的各种燃料油、烯烃、芳烃等一些石油化工产品,都属石油产品。通常测定的石油类是指能被石油醚萃取出并在指定波长下有紫外特征吸收的物质,并未包括所有的石油及其产品。

石油类依在水中污染程度的不同,对水生生物既可产生急性中毒,也可产生慢性中毒。当石油产品的浓度低达0.01~0.1mg/L时,仍能明显地干扰生物的摄食、繁殖等细胞过程和生理过程。有研究指出,在石油产品浓度低达0.001mg/L时也可能有害于生物。石油类中各成分对水生生物的毒性不同,由于各研究者的取材也不一样,所以测得的安全浓度不尽完全一致。

石油类有沾污水产品的特点,据20号油燃料对鱼、虾、贝等水产品的沾污试验,含油0.004mg/L的水体,5天能使生长其中的对虾产生油味,14天能使文蛤产生异味。

我国海水水质标准一类、二类水质、我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II、III类水质、前苏联渔用水水质标准,均规定小于或等于0.05mg/L。

(3)氰化物

氰化物系指能用国家规定的标准方法将所有的氰基作为氰离子测定的氰的化合物。氰化物可分为简单氰化物和络合氰化物。通常测定的总氰化物包括简单氰化物和绝大部分络合氰化物。

天然水体一般不含有氰化物,如果发现有氰化物存在,很可能受到含氰工业废水的污染。水体中氰化物的形态受酸碱度(pH)、光学作用以及水生植物光合呼吸作用的影响。简单氰化物如氰化氢、氰化钠、氰化钾,由于易于溶解,极易离解出游离氰基,毒性最强。

有研究指出,游离氰化物对海洋水生生物急性中毒的浓度为0.030mg/L,慢性中毒浓度为0.002mg/L; 氰化钾(以氰离子计) 0.32mg/L时,对虾蚤状幼体4天内100%死亡,0.056mg/L时,幼体变态率不到5%,0.018mg/L时,仍有一定影响;对虾仔虾在0.32mg/L时48h全部死亡,0.1mg/L时也可影响仔虾成活率,96hLC50为0.23mg/L。

我国海水水质标准一类、二类水质和渔业水质现行标准规定小于或等于0.005mg/L,美国EPA(1999)规定小于或等于0.001mg/L,美国水质评价标准规定小于或等于0.005mg/L,加拿大渔业水质标准规定小于或等于0.005mg/L。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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